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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医药系   时间:2023-05-23   点击数:

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培养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学名师,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承担教学任务(含实验、实训课)的专兼职教师。

2.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3.教学名师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五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崇教厚德,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无师德失范行为记录,无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原则上为我校专业带头人或优秀骨干教师,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3.原则上须具有10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近三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兼课教师近三年必须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但对授课学时不作具体要求)。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近三年作为负责人完成市级及以上的教改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负责人立项建设教学资源库(含子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课程,或获得教学类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

5.积极开发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重教材建设。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成果与教学资源丰富。

6.主讲课程在全校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喜爱。近三年内至少两次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7.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在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8.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参与行企实践锻炼,且必须为“双师型”教师。

9.近三年内在我校“双高计划/提质培优”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类竞赛、教改课题、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省级及以上高水平成果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教学名师奖评审表》(附件1),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开展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学生和同行教师意见,经民主评议后择优推荐候选人,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照《教学名师奖评选综合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评,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正式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需按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上报所需材料至所在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开展民主测评,需要对申报人授课的所有学生和所在教学单位全体教师分别进行测评,满意率不能低于90%。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严格开展条件审核和民主测评对于把关不严和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教学单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评审表、候选人汇总表、各教学单位民主测评结果、支撑材料)于20236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赵娟老师,电子版同时发其OA。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附件:1.教学名师奖评审表

2.教学名师奖评选综合评分细则

3.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清单

4.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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