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2025年度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且在校内该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2.校外医院、行业(企业)一线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
二、选拔比例
各专业分别确定校内、校外各1名专业带头人。
三、选拔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我校《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的选拔条件。
四、选拔程序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个人,均可申报并填写《专业带头人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有关材料(职称证书,科研、教学成果材料和有关获奖证书)。
2.各教学单位结合本部门教科研工作实际,依据选拔条件,认真考察、择优推荐,经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上报人选。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相关审批表(一式三份)和支撑材料(装订成册,打印目录),连同《专业带头人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的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于7月15日前以系部为单位交人事处赵娟老师。
3.请各教学单位和专业带头人申报人高度重视本次选拔工作。对于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